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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合作培养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的通知
2017-10-19  

为适应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专业化公共管理人才的需要,推动延安及周边地区公共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在优势互补、共建共进原则下,我院拟与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合作培养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以提高双方院校MPA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延安及周边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具体办法如下:

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在我院设立公共管理硕士(MPA)联合培养基地。依托联合培养基地,集合双方院校优势师资对联合培养的MPA研究生统一在我院进行课程培养。

双方院校在延安及周边地区联合培养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考生可自愿选报西安交通大学或延安大学。选报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参加其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组织的提前面试,具体要求参见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网站;初试、复试符合招生录取条件则录取为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MPA研究生,初试未达到录取分数线,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则优先调剂至延安大学www.488sb.com。报考我院MPA的考生具体要求参见延安大学www.488sb.com网站;在参加初试、复试符合本校招生录取条件则录取为延安大学www.488sb.comMPA研究生。双方各自录取的MPA研究生按照录取学校分别在各自学校进行报到、缴费,然后在延安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联合培养基地”集中授课与培养。

共同培养的MPA研究生在满足毕业和取得学位的条件后,获得报考院校颁发的毕业证、学位证;此外,报考延安大学www.488sb.comMPA研究生还能获得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咨询电话:13488247848

联系人:古老师

 

延安大学www.488sb.com

201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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